黃金居留許可計劃
根據 2012 年 8 月所公佈的新移民法例,非歐盟國公民於葡萄牙購買 35 至 50 萬歐元房產,可取得居留權。如前往歐洲各國旅行,更可經任何一個申根國家入境;滿 6 年後符合入籍規定,可申請葡萄牙國籍。
‧方案一 : 購買 35 萬歐元於舊房產重建項目
‧方案二 : 購買 50 萬歐元的房地產
黃金居留移民優勢
1) 世界公民身份
擁有葡萄牙居留權,可自由出入歐洲 29 個申根國,如瑞士、法國、德國和義大利等;持有葡萄牙護照更可享有全球 155 個國家免簽或落地簽證。
2) 居住要求低
每年只需在葡萄牙逗留 7 日即滿足。
3) 教育體制完善
葡萄牙提供公立及私立教育,公立教育推行 12 年免費教育,而私立教育分英式、美式和法式體系。如取得國籍,到歐盟國家留學更可享有與歐盟居民相同之學費。
4) 醫療水平高
整體醫療體系設備完善,公立醫院及保健中心均提供免費醫療服務,候診時間也較短;私立醫院則需收費,但費用合理。
5) 治安良好
葡萄牙的犯罪率在歐盟國家中較低之一,屬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。
6) 多語言國家
除了官方語言葡萄牙文外,大部分當地居民同時精通英文、西班牙文和法文。
申請條件
- 主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
- 無犯罪紀錄
- 非歐盟國家居民
- 在葡萄牙購買價值不少於 35 萬歐元的舊房重建項目或 50 萬歐元之房地產項目
居住要求
- 首年須住滿 7 天
- 第 2-5 年每年須住滿 14 天
可攜帶家庭成員
- 配偶
- 18 歲以下未婚子女
- 18 歲 - 25 歲未婚並全日制在學,且經濟上依賴於父母的子女
- 已退休及經濟上依賴主申請人(或配偶)的父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