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公民: 格瑞納達
Grena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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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瑞納達 Grenada
2013年,格瑞納達(Grenada)政府頒布“公民投資計劃”,以吸引品行良好的投資者。這些投資者將為格瑞納達做出重大貢獻,從而改善該國的經濟,並為格瑞納達公民創造或繼續創造就業機會。
項目特色
- 在英聯邦國家的公民身份。
- 格瑞納達承認雙重國籍,申請人無需放棄原始國籍。
- 格瑞納達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前往世界各地許多國家。
- 可申請美國E-2簽證計劃。
- 擁有第二國籍可以使孩子無需在自己的祖國服兵役。
- 無居住要求。
- 海外銀行帳戶,投資和開設公司為業務和稅務計劃提供了獨特的機會。
- 無需管理經驗、無教育要求、無面試,也沒有語言要求。
資格條件
要符合“公民投資計劃”的資格,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
- 主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。
- 申請人必須在格瑞納達的政府投資批准的房地產項目至少3年,或投資政府的國家轉型基金。
- 要符合資格成為受撫養人,孩子必須未婚,且年齡在30歲以下,並與申請人生活在一起。 30歲以上有肢體或精神障礙的孩子也可能有資格。如果嬰兒在向主申請人頒發公民身份的一年內出生,也可能有資格。
- 如果與主要申請人住在一起,則主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可能有資格成為受撫養人,並且可以證明自己對主申請人有經濟/完全依賴。主申請人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如果年齡超過18歲,未婚且沒有子女,則可以作為受撫養人。
- 申請人不得被英國(或免簽證旅行名單上的任何國家)拒發簽證。
- 申請人必須通過背景審查,並且沒有犯罪記錄。
- 申請人必須完成體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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